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81号(关于调整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(2016年)》的公告)
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6年第81号(关于调整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(2016年)》的公告)
2016-09-02
【法规类型】其他部委文件 【内容类别】进出口货物监管类
【文 号】联合公告〔2016〕81 号 【发文机关】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
【发布日期】2016-8-17 【生效日期】2016-9-1
【效 力】[有效]
【效力说明】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(2016年)》作了调整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取消玩具、童车、儿童用安全座椅(共涉及15个海关商品编码,详见附件)的出境检验检疫监管要求“B”,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其实施出境检验检疫。上述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。
二、调整后的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(2016年)》,外贸企业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(www.aqsiq.gov.cn)“信息公开”栏目查询。
质检总局
海关总署
2016年8月17日
附件:2016年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》调整表.tif